湖南长沙房地产律师网

073186838836.fabao365.com
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
15811286610

我的位置:首页 > 典型案例 > 正文

宅基地依法不可买卖 12年前卖房今诉无效获支持

2010-03-18 11:25:12 来源:


宅基地依法不可买卖 12年前卖房今诉无效获支持

12年前,年仅14岁的小赵与父亲、姐姐一起将自家四间房卖给了陈先生。12年后,小赵带着母亲和姐姐将陈先生告上法院,以房屋买卖涉及宅基地,而法律、法规明确禁止买卖宅基地为由,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。近日,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小赵三人的诉讼请求。

 

1981年、1982年期间,登记在小赵爷爷名下的位于北京市丰台杨公庄的房屋,因建副食商店被拆迁占用,该土地性质为国有。同期,经丰台长辛店某村批准,由小赵的父亲老赵在该村一处宅基地建房,该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。随后,老赵夫妇在该宅基地上建造部分房屋。1992年,老赵与妻子离婚。199667,老赵带着一双儿女将宅基地上的房屋卖与陈先生,签订的契约载明:今有老赵将自己房产四间卖与陈先生,共合人民币12500元,并有见证人在契约上签名。随后,老赵将出卖房屋交付陈先生,陈先生给付房价款12500元。此后,陈先生夫妇对四间房进行了装修,另在该院陆续建有房屋,并在此处居住至今。1997220,赵老先生去世。

 

小赵称,父亲去世后,村委会将涉案宅基地划归他使用。当年卖房时,自己尚未成年,并且他与姐姐对国家法律并不熟悉,只是听从父亲决定。现在他们知道,房屋买卖也涉及宅基地,而法律、法规明确禁止买卖宅基地。因此,父亲与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应属无效合同。所以,他带着母亲和姐姐起诉到法院,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。

开庭审理时,先生夫妇辩称,当日位于杨公庄的房屋产权属于国有土地个人产权,因此在因国家占地建副食商店,老赵被拆迁到现在住处时,产权也应是一样的,通属国有土地个人产权。

 

法院审理后认为,据已查明的事实,虽然丰台区杨公庄的房屋登记在老赵的父亲名下,土地为国有,但该房屋拆迁后,因老赵系农民,经丰台某村批准,老赵夫妇在宅基地上建部分房屋,故该土地性质应认定为村集体所有。因老赵及其子女将宅基地上四间房屋卖与先生,违反法律、 法规关于禁止买卖农民宅基地的相关规定,故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。先生夫妇所述该买卖合同有效等辩称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,难以支持。据此做出了上述判决。

大家都在看

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中不可抗力与政

    最近“新国十条”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,同时,很多读者甚至是律师在谈论到“新国十条”

时评律师
更多>

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雷政富重庆受审: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?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  交通事故  婚姻家庭  遗产继承  劳动纠纷  合同纠纷  罪与非罪  债权债务  房产纠纷

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